【英國買房的所有權形式】
在任何關係中,無論是與家人朋友,或是伴侶一起購買房產都非常令人期待!但在這之中,很容易忽視隨之而來的小細節。在英國,所有的物件會因為不同的共有類別,進而產生一些法律效益。
所以在購買之前,要想看看是想將該房產作為“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還是“分權共有” (Tenancy in Common)
但兩者之間究竟有什麼區別?往下看就能夠清楚了解!
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
成為聯權共有代表著共同持有的每個人都對整個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
在此租約下,最多可有四名共同持有者。從法律上講,被視為一個單一的物件,彼此之間需要一個抵押貸款,如果決定出售,必須共同決定。 另外,作為聯權共有者,如果最壞的情況發生,其中有人不在世了,該房產將會自動留給其他持有者。
被稱為“生存權”的法律規則(right of survivorship)
雖說“生存權”對許多人來說是意義重大的,特別是夫妻一起購買房產的狀態下,不過對其他人而言,這可能是推動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 的關鍵。 無法在知情的情況下,將產權轉移給想要分權的人,這是作為聯權共有,以及分權共有的主要區別之一。
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又稱為受益聯權共有(Beneficial Joint Tenants),這種所有權形式有以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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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
分權共有租約意味著各方擁有單獨的財產份額,這些財產的規模可能有所不同。 此型態的共有方式,有利於父母想留資產給下一代的族群,或是幾個朋友想一起集資共同買房。
例如,和兩個朋友或家人一起購買,那麼房產費用將以任何適合的方式在彼此之間分攤,總金額為整個房子的100%。 所以,你可以持有60%,而你的兩個朋友可以各持有20%。
(任何的分配方式,僅需要雙方皆同意即可)
那麼要將房子做買賣時,相較聯權共有來說,簡易許多!只要雙方都願意,共同持有的物件就能夠將所有權轉讓給買家以外的其他人。
在法律規範內,租戶也可以選擇擁有自己的抵押貸款,不過現實層面考量,很少有貸款人願意提供這種抵押貸款。
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與聯權共有不同,每一方都可持有不同的產權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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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描述中提出 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以及 分權共有 (Tenancy in Common)之間的差異,以下整理幾個關鍵問題給大家參考:
- 關於所有權的劃分
聯權共有 (Joint tenancy):共同持有者,關於房產所有權享有平等的權利。
分權共有 (Tenancy in Common):共同持有者可以依照彼此之間溝通商討後,持有不同的產權份額。
- 所有共同持有者都必須同意出售房產嗎?
聯權共有:是的。
分權共有:是的。
- 個人產權在去世前,能夠指定轉移給他人嗎?
聯權共有:不,如果其中一方去世,此份額將自動轉移給其他持有者。
分權共有:可以。
- 需要聯合抵押貸款嗎?
聯權共有 :需要。
分權共有:不用,不過可能很難找到一個願意以這種方式分割抵押貸款的貸款人,現實層面來說是有風險的。
聯權共有 vs. 分權共有 哪個比較好呢?
正如我們知道的,在作為聯權共有,或分權共有 持有房產之間進行選擇時,沒有最好選擇,真的歸咎於個人需求和自身情況來做評估。普遍而言,聯權共有通常適合已婚夫婦,而分權共有更適用於集體購買,不過希望在自己和共同持有者之間保持一定程度的分劃。
英國教育環境及制度相當完善,因此很多人會選擇在英國置產或投資,若您決定與家人、友人或是伴侶共同購買英國房產,那就更需要了解英國買房的所有權形式。
有任何相關問題,歡迎聯繫歐際專業顧問,也會詳細為您盤點細節注意的事項,讓打算在英國置產的您,更清楚聯名買房的財產歸屬!